郑州电梯劝烟致死案二审宣判:劝烟者无责 不用
标题:电梯劝烟猝死案二审判决揭晓:劝烟者行为无责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备受关注的“电梯劝烟猝死案”近日在河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驻经开区综合审判庭二审公开宣判,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案经过一审二审,终于尘埃落定。
据了解,杨君作为医生,深知抽二手烟的危害,因此在小区电梯内劝阻老汉吸烟。这一行为却引发了一场悲剧:老人因情绪激动心脏病发作离世。家属因此将杨君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40余万元。经过一审法院判决,杨君需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但杨君坚称这是出于人道主义的捐赠而非赔偿,并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如今二审判决揭晓,法院最终认定劝烟者的行为无责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杨君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据《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杨君的行为是合法的,他的劝烟行为并不会导致死亡结果。相反,老人在明知自己有心脏病的情况下,因情绪激动导致了不幸的发生。
回顾整个事件,杨君的劝烟行为是出于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的需要,是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规定的。而老人的离世是由于其自身疾病和情绪激动所致,与杨君的劝烟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此次二审判决的公布,为社会公众带来了明确的法律指引,也还原了事件的真相。我们应该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尊重他人的权益,同时也应该理智处理类似事件,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引发不必要的纷争。
在此,我们也应该深刻认识到,公共场所禁烟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当我们遇到他人违规吸烟时,应该理智地加以劝阻,维护公共秩序和他人的健康。我们也要关心他人的身体健康,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引发不必要的悲剧。
电梯劝烟猝死案的二审判决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杨君的劝烟行为合法合理,他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判决结果也为我们今后处理类似事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