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六部门:履行好 RCEP 协定投资负面清单
近日,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该文件的印发彰显了我国在全球化浪潮中积极履行承诺、深化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决心。这份指导意见不仅是对国内市场的挖掘,更是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积极落实,表明了我国在全球化背景下与各国共创共赢的决心。
提高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水平是该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之一。协定中的服务贸易开放措施将被全力推动,以确保制造业研发、管理咨询、养老服务、专业设计等服务逐一落地实施。这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深化服务贸易领域的改革与开放,通过实际行动履行RCEP协定中的相关承诺。为加快实施服务具体表由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的转换,我国将在协定生效后六年内尽早完成这一转变。这不仅体现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决心,也体现了我国服务业发展的信心与实力。
不仅如此,该指导意见还为区域内各国投资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等各类商业人员及其随行配偶和家属的跨境流动提供了必要的便利。这将进一步促进区域内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推动跨境贸易的便利化。为了履行好协定投资负面清单,确保开放措施落地到位,我国还将不断完善全国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这意味着我国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将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深化对外开放水平。
该指导意见还积极响应了“十四五”规划中关于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开放的部署。这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这也标志着我国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将更积极地参与到全球化进程中,与各国共同分享发展机遇,共创美好未来。
这份指导意见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化进程,深化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它不仅体现了我国在全球舞台上的大国担当,也展示了我国与各国共创共赢的决心和信心。在全球化的浪潮中,我国将携手各国共同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为世界的繁荣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