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太后断气前为何用尽全力写下三条遗嘱-
关于慈禧太后的一生,众说纷纭。许多人在听闻她的所作所为后都会咬牙切齿。她在清朝的衰落期间掌权,长达半个世纪的四十八年统治期间,并未留下太多的美名。相反,她与西方列强签订了许多丧权辱国的条约,将中国的领土一块块割让给他人。这样的历史罪人,她留下的遗嘱自然引起了无数人的好奇与兴趣。
就在光绪皇帝离世后的几天,1908年11月13日,慈禧突然驾崩,结束了她作为傀儡皇帝的命运。在光绪皇帝离世前几天,慈禧身体不适,于是提前为自己立下了三条遗嘱。那么,慈禧的遗嘱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呢?
第一条遗嘱,是立溥仪为宣统皇帝。当时的溥仪年仅三岁,还穿着开裆裤,对国家大事一无所知。更重要的是,慈禧将国家军机大事全部交给摄政王一人处理。这无疑让溥仪重蹈光绪皇帝的覆辙,再次成为傀儡皇帝。军队中的张之洞和袁世凯两位枭雄人物,摄政王能否驾驭他们,实在令人疑惑。
第二条遗嘱,是不允许女人干政。作为统治大清四十八年之久的女人,慈禧的这条遗嘱无疑是自打脸。要知道,清朝入关后曾有明确规定,女人不得干政,而慈禧却成了破例之人。这简直是一个讽刺!
第三条遗嘱,是禁止宦官当权。历史上宦官当道的案例并不多见。清朝期间,虽然有一些宦官在宫中权势滔天,但他们在慈禧太后面前只能算是奴才,算不上当权。慈禧的这条遗嘱,似乎有些多余,甚至有些让人贻笑大方。
慈禧的这三条遗嘱让人感觉像是废话。她试图通过立遗嘱来为自己树立一些正面的形象,但百年过去了,世人对她的评价仍然是骂声一片。至于她到底做了哪些好事,已经无从得知。这位历史人物的是非功过,只能留给后人评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