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团旅游遭另收费,张家界法院旅游速裁庭速裁

张家界旅游 2022-10-28 21:41www.robotxin.com张家界旅游

3月12日,湖南省高院召开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法院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发布了湖南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案例八《年某与某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是去年旅游行业内较为典型的案例之一。

据材料显示,去年,年某一行3人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张家界旅游团,并与该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支付团款共计7680元。在旅游行程中,因出现实际住宿情况与合同约定的四星级宾馆不符、导游额外收取580元索道费等问题,年某与旅行社沟通要求中止合同,旅行社不同意,多次协商未果后,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旅行社解除合同,并退还团款7680元及因旅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张家界永定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托旅游速裁庭组织旅行社负责人与年某在旅游景区的审判联络点现场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庭外和解,旅行社同意解除合同并退还团款5000元。

湖南高院认为,该类纠纷一般涉及标的额较小、争议不大,法院可利用旅游速裁庭等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及时化解矛盾。速裁庭可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并及时履行,不仅保护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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